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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8:30:27 股吧网页版
花溪科技: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
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拟对 33.5 万份剩余股票期权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李有吉、武龙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2、2023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
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在公司内部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11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及拟
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2)和《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3)。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4)。

3、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决定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335,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的处理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聘用、雇佣或劳务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退休后不再在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为公司提供劳务的,自退休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有 5 名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8万份股票期权。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导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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