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溪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子公司-新乡市蓝溪科技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重点关注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信息披露、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投资管理、担保与关联交易、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研发管理、合同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担保与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业务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立和运行情况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保持了董事会、经理层成员的稳定,不断完善公司运行机制和相应议事规则;同时明确界定公司内部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问责制度,实现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机构设置
公司建立了与公司业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设立了营销部、采购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比较科学的划分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与权限,形成了相互配合及相互制衡的机制,对提高管理效率和控制风险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3、内部审计
2025 年 9 月 12 日前,监事会依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监管部门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公司重大事项、重大投资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
核意见。2025 年 9 月 12 日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职责。
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决策流程等进行规范。审计委员会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
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计,提出纠正和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
4、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建立和实施了较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保证公司人力资源的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员工竞争力。公司以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法,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和公平的竞争平台广纳良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5、担保与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6、销售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对销售计划、销售政策、销售合同、销售价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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