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戈世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戈世霆作为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戈世霆,男,198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 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深圳国人通信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 年 1
月 至 2018 年 11 月任北京金色大田科技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8 年 11 月至今
任拓客(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本人具体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股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东会会
议情况
是否连续
出席股
本年度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东会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议
6 6 0 0 0 否 3
本人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分享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议案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 现场出席(次) 缺席(次)
5 5 0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现场出席(次) 缺席(次)
3 3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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