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制定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公司的薪酬体系应当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
况,薪酬可以做相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五)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
薪酬管理制度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八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组织。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在董事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
(一)内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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