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证券代码:920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2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审
议并通过:
选举徐涛桥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6年4月 11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审议并通
过:
选举倪文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4 月 11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26,299,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0.47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贺宗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4 月 11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13,015,769 股,占公司股本的 20.033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范依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4 月 11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映丽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4 月 11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董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4 月 11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高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4 月 11 日起生效,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符合任职要求。
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未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五、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此次被提名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
被提名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被提名人员具备所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管理经验等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
力,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6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查,张映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我们认为张映丽女士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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