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6-043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的薪酬水平,拟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考核周期及实际考核结果按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综合公司业绩与个人业绩考核结果进行评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5.00 万元/人/年(税前),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考核周期及实际考核结果按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综合公司业绩与个人业绩考核结果进行评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其它规定
(1)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 审议程序
(一)202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所有委员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贺宗贵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贺宗贵、范依清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
(一)、《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