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3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度,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转和持续健康发展。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 年公司坚持围绕汽车智能机构件、智能照明、智能成像及 AGV 机器人
为主营业务大方向不变,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4,715.8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1%,实现营业利润 3,368.2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62.1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28.8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67.30%。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落实新《公司法》及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最新要求,公司于2025年度内完成治理结构调整,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废止《监
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确保监督职能平稳承接、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治理制度体系的完善与优化,结合监管新规要求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修订和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等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修订后及新建的各项治理制度履行决策、监督与执行程序,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监管规则的要求,切实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2025年2月28 1、《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提
1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度述职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2025年4月21 报告>的议案》;
2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4、《关于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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