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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7:21:46 股吧网页版
远航精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920914 证券简称:远航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8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31,020,848.98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76,757,784.7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99,598,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4,939,7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1,300,505.30 元(不含印花税、
佣金等交易费用))共计 46,040,205.30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0.55%,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之“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中“第一七九条”规定: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

公司在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下,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会审议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权益分派规定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
司在审议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会召开前,已披露最新一期定期报告的,其分配金额不应超过最新一期定期报告的可供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现金分红应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为前提,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充裕,可以满足公司正常发展和持续经营;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如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的特殊情况。

(五)现金分红的比例及间隔

1、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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