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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2 17:59:42 股吧网页版
广脉科技: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2


证券代码:920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23 日,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脉
科技”)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联通”) 签订了《算力服务采购合同》。近期,因广州联通的客户佛山市网信国安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网信”)出现未能按约向广州联通支付算力服 务费款项的情形,经广脉科技、广州联通与佛山网信三方友好协商,就解除各 方间相关合同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了《三方解约协议》(以下简称“解约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要合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5)。《三方解约协议》生效后,公司有权处置《算力服务 采购合同》所涉及的全部资产(以下简称“拟出售资产”)。

基于上述情况,为优化算力资源结构,加快资金回笼,降低业务风险,保 障公司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运行,公司拟向广州点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点动科技”)出售上述拟出售资产,预计交易金额为 3,120.00 万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 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 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 币。

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中国证监会发现涉嫌违反国家产 业政策、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违反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重大问题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上市公司暂停 交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独立 财务顾问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专业意见。”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817,019,909.16
元,期末净资产总额为 304,676,579.31 元,年度营业收入为 402,396,041.30 元,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3,120.00 万元,占经审计总资产的 3.82%, 净资产的 10.24%,营业收入的 7.75%,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
售算力服务器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1.3 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出售资产成交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且未超过 5,000 万元,故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州点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 128 号 14 层自编 1465 房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5 年 11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陈科斌

实际控制人:陈科斌

主营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
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
(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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