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 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股份 ...... 2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 4
第五章董事会 ...... 18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 31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2
第八章通知和公告 ...... 35
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5
第十章修改章程 ...... 38
第十一章 附则 ......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湛江
鸿智电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0,434,783 股,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361,737 元。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经股东会通过达成决议后,修改本条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应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股份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
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
有同等权利。
第十六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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