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931 证券简称:无锡鼎邦 公告编号:2026-019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年,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高效推动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544,787.77元;净利润10,261,203.05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818,161,204.13元,净资产为411,924,246.28元。
二、2025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新《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责,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与修订,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
度,并新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等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及日常运营管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等人员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并能按照相关的治理文件及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公司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结构运行良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案》
1
第九次会议 12日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第十次会议 28日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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