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931 证券简称:无锡鼎邦 公告编号:2026-024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余俊、陆圣江及公司董事王丽萍 3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周余俊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1、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业绩快报》;
2、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5 年一季报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2025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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