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钻具”“上市公司”“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920942
上市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 6132.7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富二路 5 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 余立新
董事会秘书 余德锋
电话号码 027-65524337
电子邮箱 hltools@hltools.cn
一般项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
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刀具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淬火加工,金属
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
部件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密封
经营范围 件销售,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
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建
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尽职调查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申报文件,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主动配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审核工作,组织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北交所提交本次发行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25 修正)》《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包括: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2、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要求等,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3、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就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等内容发表意见;持续关注公司是否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4、持续关注公司运作情况,充分了解公司及其业务,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阅资料,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证券交易和媒体报道等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5、督促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6、做好募集资金使用的督导、核查工作,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重大异常事项。
四、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调查阶段
尽职调查阶段,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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