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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9:02:23 股吧网页版
优机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920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810011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结合未来发展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健康、稳 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33,184,362.06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01,030,276.7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1,521,378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304,275.6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 65,988,895.70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87.87%,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意见:本次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如下: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之“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中“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应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公司 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提交股东会审议;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金 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 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 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现金分红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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