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946 证券简称:森萱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仅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考核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二)薪酬结构与公司长远利益和发展策略相符;
(三)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行业、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四)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五)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结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协调。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及管理机构
第四条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或专项激励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年金等。
第五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六条 工资总额主要依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一)公司年度经营效益,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为核心指标;
(二)行业薪酬水平及区域劳动力市场价格;
(三)公司人员编制及人力资源规划;
(四)上一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调整需求。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八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及资产财务规划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资总额预算方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九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
1、在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第十条执行;
2、在公司同时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
3、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标准由股东会审批。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并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公司董事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专项激励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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