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2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五一路 31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9 日以其他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为人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高为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高为人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高为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高为人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瞿劲先生、李德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瞿劲、李德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顾珂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顾珂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李德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李德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文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钱爱民先生、唐毓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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