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爱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在 2025 年度的发展状况,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钱爱民,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
2005 年 7 月毕业于东南大学法律专业,1988 年 7 月至 1994 年 1 月任常州市第四
织布厂财务;1994 年 2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常州市中绮集团公司财务经理;1999 年
2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常州新北区凯杰纺织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2 年 6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常州嘉鹏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高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2018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603819)独立董
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迅安科技(920950)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 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他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主要股东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并列席股东会的具体情况:
独董姓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2次 出席股
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 东会次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董事会会议 数
钱爱民 6 6 0 0 0 否 4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 况。
(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序 日期 工作内容 表决情
号 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1 2025 年 2 月 20 日 ①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的议案》 同意
② 《关于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①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②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③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④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 2025 年 4 月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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