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72953 证券简称:国子软件 公告编号:2025-109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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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8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3:《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负责
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一)至(五)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召开会议,战略委员会会
议应于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或紧急情况下,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不受前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
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每一名委员最多只能接受一名委员的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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