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920953 证券简称:国子软件 公告编号:2026-019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兼顾未来发展与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47,543,657.43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43,991,321.5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28,115,990 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 1,377,175 股后的 126,738,815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6,222,568.32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
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8,201,332.51 元)共计 67,261,773.33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9.46%,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和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数额为含税金额;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公司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或者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六)公司按照股东所持的股份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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