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维科技”、“公司”、“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东莞证券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920957.BJ
注册资本 10,730.13 万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泰街 5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泰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 周述辉
实际控制人 周述辉、谭志佳、荀育军、李拥军
联系人 冯妙
联系电话 0769-8109268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2 年 12 月 2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2 月 1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1,218,871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87,486,029.06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61 号文核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1,557.2134 万股,发行价格为 6.50 元/股。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0,121.8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73.2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748.6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汉维科技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8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218,871 元(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3,732,841.9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486,029.06 元。
汉维科技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2 年 12 月 14 日
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
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截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
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233.5820 万股,买入股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东莞证券作为汉维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汉维科技的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5年 12 月 31 日。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保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
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北交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北交所的问询进行答复,并与北交所进行专业沟通;按照北交所有关规定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文件,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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