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920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6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租部分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及满足业务发展和合作需要,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向关联方宏材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出租位于东
莞市桥头镇桥泰街 5 号 1 号楼 303 室以及部分厂房作为其办公及生产场地,租赁
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止),合计关联交易
总金额(包含租金、押金和水电费)预计不超过 10 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关联方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宏材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镇中兴路 223 号之一 2 号楼 203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4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朱月琴
实际控制人:无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缴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冯妙持股 25%的企业
财务状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宏材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82.64 万
元,净资产为 100.52 万元;2024 年度,宏材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 1,346.01 万元,净利润为 2.21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依法存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具有
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租赁)标的名称:东莞市桥头镇桥泰街 5 号部分厂房
2、交易(租赁)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租赁)标的所在地:东莞市桥头镇桥泰街 5 号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该租赁厂房为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有房产。
(二)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涉及公司房产已经为公司从招商银行获得授信设定抵押。除此之外,交
易(租赁)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公司与宏材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租赁业务符合市场公平原则,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人收取租赁费,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宏材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桥泰街 5 号 1 号楼 303 室以及部分厂房(以
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定为 100 平方米。
1.2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3 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独立、自主地使用租赁物,但乙方不可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书,并没收保证金。
1.4 乙方如需在厂区空地内及楼顶搭建任何建筑物,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5 乙方对上述建筑物现状和权利状况完全清楚,愿意按现状承租。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1 年,即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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