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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8 17:59:43 股吧网页版
汉维科技: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8


证券代码:920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2026 年度,公司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在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任一时点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
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 年 1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026 年 1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理财产品为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中低风险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国债等。

理财产品需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较高,为中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3)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在上述委托理财额度及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审批决定购买理财产品种类和额度,办理具体委托理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尽管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其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上述委托理财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为中短期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只选择具有合法金融从业资格的机构进行交易;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公司发展需要。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中介机构意见

东莞证券认为:汉维科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汉维科技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一)《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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