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0964 证券简称:润农节水 公告编号:2025-091
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30: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情形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本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人员(如有);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五)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与公司特定关系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重大风险情形、重大变更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重大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七条 关联交易事项指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三)销售产品、商品;
(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六)存贷款业务;
(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八条 重大风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二)发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三)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四)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五)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六)公司预计出现股东权益为负值;
(七)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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