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920970
注册资本 110,800,800 元
注册地址 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永乐南路 25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永乐南路 252 号
法定代表人 闫和平
实际控制人 闫和平、彭水源
董事会秘书 燕雪野
联系电话 0359-303018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5 月 18 日
二、保荐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6 号《关于同意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109,528.31 元(不
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1,890,471.69 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XYZH/2022SYAA10105 号《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国投证券作为大禹生物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工作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的审核工作,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意见进行答复,按要求对本次发行涉及的特定事项开展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向北交所提交本次发行推荐所需相关文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工作
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包括: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事前或事后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事前审阅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2、协助并督促公司建立健全且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要求等,同时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3、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持续关注公司
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持续关注公司运作情况,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阅资料、列席股东会、董事会等方式,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证券交易和媒体报道等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5、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做好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及现场检查工作,出具对应的报告;
6、督促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7、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关联交易、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8、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9、持续关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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