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920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志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本人黄志刚作为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核心事项,积极出席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黄志刚先生,出生于 1981 年 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
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职于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副所
长;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职于鹤壁市永达食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
总监兼董秘;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河南分所,担任副所长;2021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合伙人;现任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具体情况如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其附属企业或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未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有偿或无偿服务,除按规定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董姓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2次未亲 东会次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黄志刚 7 1 6 0 0 否 4
2025年度,本人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应出席的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会议期间,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审议,重点关注议案的合规性、公允性及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情形,亦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针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修订等重大事项,本人积极参与讨论,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勤勉履职,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全程参与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同时关注其他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3月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7日 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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