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920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中勤万信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年度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3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9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1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7,668.59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9,836.70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599.01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397.50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年末余额超过 5,00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00 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三)执业记录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四)聘任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勤万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出具了相应审计报告、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等。
中勤万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勤万信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过程中,中勤万信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开展了审前沟通及初审后沟通。审前沟通主要包括 2025 年度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及年报审计重点等内容;初审后沟通主要包括审计基本情况、审定数据、关键审计事项、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总体审计结论等内容,沟通充分有效,提升了审计工作效率与质量。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勤万信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往来;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中勤万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审计程序规范、审计结论可靠,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能够为公司股东、监管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真实可靠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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