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920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内控规范体系”),结合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超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0%,营业收入合计超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报告、生产管理、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业务事项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技术迭代快、政策监管严、供应链协同要求高的特点,重点关注市场竞争风险、政策变动风险、投资风险、技术创新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采购与付款风险、销售与收款风险、重大投资决策风险等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构建了贴合公司业务实际、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并完善《股东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明确治理层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搭建起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清晰界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治理机制。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等法定职权;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并按《公司章程》履行经营决策、重大事项审议等职责,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议事规则勤勉履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撑;经理层为经营执行机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构成符合监管要求,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与决策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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