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大催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凯大催化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2025年与关 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2026年发 联方实际发 年实际发生金
生金额 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
(1-11月) 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 公司(含子公司)
料和动力、接受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 28,500,000.00 1,869,155.00 详见下方注2
劳务 料、接受劳务、建
筑工程服务
销售产品、商 公司(含子公司)
品、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40,000,000.00 0.00 详见下方注3
和设备、提供劳务
委托关联方销售 - - - -
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
代为销售其产 - - - -
品、商品
其他 - - - -
合计 - 68,500,000.00 1,869,155.00 -
注1:2025年1月至11月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注2:①2025年1-11月,公司向董事郑刚实际控制的浙江正道怡心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道怡心”)采购办公大楼室内装修工程服务164.06万元。
截至披露日,杭政工出[2020]31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建设已进入研发中心装修收尾和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及调试阶段,公司(含子公司)基于后续经营需要,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正道怡心发生总部大楼装修工程服务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②2025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凯大”)与湖州明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境环保”)、湖州聚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境合伙”)及吴健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浙江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境环保”),以期实现废物回收治理的规模化、专业化运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其中,吴健为明境环保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将明境环保和吴健及其控制的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后续与明境环保和吴健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纳入关联交易范围进行审议与披露。2025年1-11月,公司向明境环保和吴健及其控制的公司采购废物回收治理服务22.85万元。2026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与明境环保和吴健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采购废物回收治理及其他服务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③2026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凯境环保发生采购产品及产品加工服务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注3:①2024年11月,公司与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璞创能”)等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杭州凯大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大氢能”),开展氢燃料电池催化剂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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