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92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6-021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注册地址为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17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88 人,2025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78 人。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5 家,涉及的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及
器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 16,963万元。上年度(2024 年年报)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14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
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3、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2025 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信息、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等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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