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92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6-022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
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17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88
人,2025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78 人;
6、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5 家,涉及的行业包括电气机
械及器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
16,963 万元。上年度(2024 年年报)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1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中汇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汇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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