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特股份” “公司” “发行人”)的保荐机构,负责开特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根
规则制度的情况 据新《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修订完善公司
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开特股份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本督导期内,开特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
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
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
5、现场检查情况 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
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 2025 年上半年发表了如下专项意见:1)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
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3)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报告;4)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
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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