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920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明细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与母公司关系 股权比例
1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身 -
2 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3 开特电子云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4 武汉开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5 海特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91.94%
6 艾圣特传感系统(武汉)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85%
7 武汉市开特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相较于 2024 年,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增加一家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开特智能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新设成立。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生产与仓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2025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
交易所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权责分明、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并强化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运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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