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920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特股份”“公司”)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 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任何盈利预测和承诺事项。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任何赔偿责任,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6 年 5 月底实施完成,且分别假设 2026 年 11 月 30
日全部转股和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假设时间仅用于测
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以及实际转股时间的判断和承诺,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28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28,0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以最终实际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为准。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44.96 元/股,该价格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的 120%。该转股价格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等调整。
5、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
本 180,028,468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假设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以下三种情况:(1)较 2025
年度增长 10%;(2)与 2025 年度持平;(3)较 2025 年度下降 10%。上述假
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不考虑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影响,仅为模拟测算需要,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数值的预测。
8、不考虑公司 2024 年实施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等其他潜在
普通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仅模拟测算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9、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情况如下: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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