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9 21:00:42 股吧网页版
晶赛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小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920981 证券简称:晶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吴小亚作为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正、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和独立性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吴小亚,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蒙城县审计局及蒙城县审计事务所基建审计部负责
人;2001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安徽华皖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12 年 12 月至今;任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南极
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安徽安瑞升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合肥壹物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任绿源集团控股(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9 月至今,任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
本人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
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当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出席次数

吴小亚 10 10 现场及通讯方式 3

本人对 2025 年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回避表决事项除
外),无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
公司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此外,本人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工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情况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开展现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