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920981 证券简称:晶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薪酬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董事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且非职工代表的非独立董事:依照其在公司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职责和内容,按照公司相应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3、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按照所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决定其薪酬。
4、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实际工作岗位,依照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薪酬等组成。其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中长期激励薪酬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后确定是否发放。
第八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等激励机制。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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