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证券代码:920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用途: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回购规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50,000 股,不超过 500,000 股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 300 元/股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2. 相关股东回购期内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 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2)本次回 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于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 时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4)如遇监管 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 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 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6)本次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 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 注销,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属于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积极主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 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
2026 年 3 月 3 日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跌幅
为 21.11%,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中 第四条之“(二)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的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
份回购》第十三条规定。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178.14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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