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7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按年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履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公司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专项奖励等组成,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基本薪酬根据其岗位价值、职责范围、任职资历、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核
定,由公司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而浮动的薪酬部分。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紧密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考核周期及实际考核结果定期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照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执行。
(四)其他
1、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辞职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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