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1:36:23 股吧网页版
锦波生物: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金鑫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0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金鑫已离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任职期间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24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在2025年度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金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1997年9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职业医学研究所实习研究员;2000年3月至2001年9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分析员;2004年2月至2005年7月,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2005年7月至2017年9月,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2017年9月至今,任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规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6年1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2025年8月,任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 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 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 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 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本人不存在无故 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的情况。

是否连

独董姓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张金鑫 11 0 11 0 0 否 6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本人 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开完全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提名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任职期间内, 本人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任职,并担任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年度任 职期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均亲自出席,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日期 审议事项

《关于聘任杨霞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
第四届第二次 2025年9月8日 案》

《关于提名陈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