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4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12人;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0,457万元,其中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87,229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47,291万元;2025年度(2024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中汇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前,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持续沟通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高效、保质地完成审计任务。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事项,听取了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汇报,并同意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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