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2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张晓峰,男,1980年2月2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取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7年至今,为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8年至2023年任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多次获得LEGALBAND授予的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中国顶级律师”称号,多次入选《商法》中国市场“A-List法律精英”权威名册;2021年2月22日至今任海泰新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会会议4次,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7 报告期内股东会召开 4
次数
独立董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实际列席股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董事会会议 东会次数
王荣前 7 7 0 否 4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序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意见
号 类型
1 2025年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 同意
月15日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 2.《关于聘任王永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宣宏伟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吕井成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侯鹏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
6.《关于聘任李纪伟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7.《关于聘任赵志先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8.《关于聘任于平女士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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