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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0 13:15:07 股吧网页版
中科美菱: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835892 证券简称:中科美菱 公告编号:2025-106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7《关于修订<董事
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本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
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必须保证
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
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

(一)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二)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三)应掌握有关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能够忠诚履行职责,并具有很好的沟通技巧和办事能力;

(四)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
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者董事会秘书辞
职的 2 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备。

第十一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工作规则第八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四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所负有的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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