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920992 证券简称:中科美菱 公告编号:2026-046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包
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与公司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组织实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按月发放,除
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第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津
补贴、绩效薪酬、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等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津补贴:根据岗位需要及公司制度规定发放。
3.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4.专项奖励是指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事件,按公司相关专项事件方案组织实施。
5.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
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
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
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
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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