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4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5829 证券简称:聚晟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16 年 6 月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时提交了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老员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和股份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150 万份。授予的方式为以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聚优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即持股平台)由普通合伙人彭程向激励对象转让持股平台的合伙出资额,由激励对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聚晟太阳能科
公告编号:2019-027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依据本计划由持股平台中普通合伙人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向公司 9 位激励对象转让持股平台的出资份额,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份数额为 210,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 1100 万股的1.91%。授予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认购公司限制性股份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2
元/股。公司 9 位激励对象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完成了出资,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完成了张家港保税区聚优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变更。
三、股权激励计划尚未实施部分: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的激励股份(504,000 万股)采用股份期权激励形式的数量和价格由公司根据实际授予时的情况确定。由于公司 2016 年度和2017 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预留部分的股份期权激励计划未实施。
四、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说明
现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团队更新情况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终止程序,公司决定终止 2016 年 6 月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开始实施新一批的股权激励计划。2016 年 6 月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终止不涉及违约赔付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 2016 年 6 月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9-027
(一)《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二)2016 年 6 月实施的《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