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6-09 11:25:30 股吧网页版
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公布 文旅企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6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对外公开发布,提出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旅游产业的发展任务。值得关注的是,《规划》明确提出了扶持发展旅游市场主体,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作为文旅企业,如何才能更好、更快的将规划付诸于实践,把握机遇,应对挑战?


  此次《规划》共对旅游业提出了5项任务,包括提升旅游承载能力、优化旅游产业布局、扩大旅游产品供给、打造旅游特色品牌、推进旅游重点工程建设等。


  在提升旅游承载能力方面,《规划》指出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精品景区建设,扶持发展旅游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新疆旅游投资集团(该公司名称于2021年4月9日变更为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文旅投”),引导疆内外各类资本进入旅游产业。


  新疆文旅投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宏江表示:“发展壮大新疆文旅投写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全体文旅投人备受鼓舞、倍感振奋、倍增干劲。我们将以‘旅游兴疆’为总目标,以资本运作和股权投资为主要任务,科学布局旅游金融、景区运营、酒店餐饮、智慧旅游、营地建设、旅游出行、文化服务、旅游商品、旅游康养及置业九大业务版块,力争到2025年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500亿元,逐步构建大平台整合、大资本运作、大产业发展、大品牌引领、大金融支撑的战略格局,打造自治区百亿级旅游产业特色企业集团”。


  在优化旅游产业布局方面,《规划》指出要坚持规划引领、融合创新、突出特色、品牌化发展,形成“一心一地三带”旅游发展格局。


  和田万方乐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吐尔洪·吐尔逊介绍:“为进一步加快南疆丝绸之路文化和民族风情旅游目的地建设,目前和田团城区提升项目前期规划已全面完成。该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和田团城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融入现代化元素,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体验”。


  在扩大旅游产品供给方面,《规划》指出要推动“旅游+”“+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营销拓展旅游市场,建立新疆旅游商品体系,多层次全方位扩大旅游供给,延伸旅游消费产业链。


  据了解,5 月 28 日,“新疆礼物”地州行系列活动——新疆礼物品牌云说明会第三站在昌吉举行。“新疆礼物”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打造的区域公共品牌,是新疆旅游商品的代表,同时也是新疆文化的有效载体。为做好“新疆礼物”旅游商品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助推我区旅游商品产业快速发展,新疆文旅投组织由品牌专家、运营讲师、 渠道采购商家共同组成的工作组赴各地州召开“新疆礼物”品牌说明会,截至目前已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阿克苏、昌吉三地顺利召开。


  新疆文旅投副总经理李翠荣表示:“在‘新疆礼物’品牌运营管理上,我们将坚持市场导向,突出精品战略与行业标杆作用,打造新疆礼物2.0应用系统,形成品牌资产沉淀;创新新疆礼物产品营销模式,建立”新疆礼物“特色商品运营体系”。


  在打造旅游特色品牌方面,《规划》指出,要加大生态旅游、历史人文和民俗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边境旅游等特色旅游品牌培育力度,推动文化和旅游业从“资源时代”进入“品牌时代”。


  进入6月以来,自治区重点打造的“最美边境风景道”G219(塔城段)又迎来了自驾游高峰期。该项目是创新“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模式,在继建设独库公路自驾精品线路之后,又成功打造的一条自驾精品线路。据新疆塔城边韵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宝印介绍:“G219(塔城段)‘交通+旅游’项目将进一步促进塔城地区旅游品牌化、旅游活动主题化、旅游业态多元化、旅游服务保障化”。


  在推进旅游重点工程建设方面,《规划》指出,要推进旅游精品景区建设工程、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旅游度假区培育工程等。


  据了解,新疆文旅投作为自治区旅游产业龙头企业,自成立以来,积极整合开发自治区重要旅游资源,规划建设重大旅游项目,开展旅游项目投融资,推动文化要素和旅游资源深度融合,先后在塔城、和田、阿勒泰等地区开发建设G219(塔城段)“交通+旅游”项目、阿勒泰牧原雪都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和田万方乐奏文化旅游实训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积极推进与中国旅游集团战略合作落地,全力推进营地项目建设,助推自治区旅游兴疆战略实施,践行“文化润疆”使命,助力新疆由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经济强区的转变。


  十四五规划号角已经吹响,初心如盘,使命在肩,唯有以实干落实纲要,以成绩展现作为,乘势而上,才能实现新疆旅游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