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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6-28 17:29:41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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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7-04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5210 证券简称:十二年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

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七月

公告编号:2019-024

目录

第一章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6
第二章本激励计划所遵循的原则....................................... 6
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6
第四章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第五章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7
第六章激励对象认购资金来源......................................... 8
第七章股权激励的授予日、有效期、锁定期、解锁期、其他限售安排....... 9
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12
第九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0
第十章退出及转让.................................................. 11
第十一章其它特殊规定.............................................. 13
第十二章附则...................................................... 14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其股份来源均为公司拟未来持有股东天津十二年合家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统称“持股平台”)平台内的合伙份额;激励对象通过拥有“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十二年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共计不超过38人。
四、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就本激励计划获得股票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五、由于激励对象以认购“持股平台”出资份额的方式行使相应权益,需要按持股平台注册地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进行登记。

六、目前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尚没有针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则和规定,届时如出台相关规则和规定,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按相关规则和规定进行修订。

七、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进行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者与将公司股份出售给国内A股上市公司并导致控制权发生转让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转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计划提出修订方案(重新锁定、提前调整或终止等)。前述修订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力;激励对象不得对该等方案提出异议或反对。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在本文件中具有如下含义:

十二年、股份公司、公司、 指 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合伙企业、持股平台 指 天津十二年合家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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