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线交易新规,今起施行!股权激励等行为不再触碰红线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4月7日,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今起施行。新规进一步明确了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董监高短线交易的监管安排,核心目的是防止内部人员利用信息优势进行短线交易牟利,维护市场公平。
新规首次系统性地列出13种豁免情形。优先股转股、可转债转股及回售、ETF申赎、股权激励行权等日常业务操作,被明确排除在短线交易规制范围之外。这意味着,上市公司高管在行权或转股后短期内卖出,将不再触碰监管红线。
明确机构可按产品或组合单独计算持股。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公募基金、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以及境外公募基金,只要按产品独立开户、独立运作,即可单独计算持股数量。
这一安排被市场视为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关键制度突破,尤其回应了境外机构长期以来的核心关切。这意味着,一家境外资管机构即使旗下多只产品合计持有某A股公司股份超过5%,只要每只产品独立运作、独立开户,就不会被合并认定为“大股东”而受到短线交易约束。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