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记者徐兵】近日,据多家媒体报道,太平洋寿险披露的2025年度部分产品退保率数据存在显著差异,引发业内关注。报道指出,按实际保费与退保规模测算,“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年度退保率高达12.3%,远高于该公司在2025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的1.0%。此外,该公司另一款产品“爱心护”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当季退保率显示63.0%,但当期退保规模仅0.2万元。
报道同时提到,太平洋寿险附加财富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2013版)和太平盛世-长泰安康B款(传统险)退保规模也较大,年度累计退保总额达到59.39亿元,销售渠道均为个险。
针对媒体报道,太平洋寿险通过邮件回应大河财立方记者称,系媒体计算方式不正确。
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综合退保率是依据原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8号:偿付能力报告》的统一公式计算:综合退保率 =(退保金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退保金 + 投资连接保险独立账户的退保金)÷(长期险责任准备金期初余额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期初余额 + 独立账户负债期初余额 + 本年度签单保费)×100%。文章以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为例,直接用年度退保金除以当年保费的计算方式不符合监管规定,导致数据与报告披露存在差异。”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该计算方式错误得出的结论“严重有损公司声誉和行业权威性”。
有保险行业人士向大河财立方记者分析称,退保率作为衡量寿险业务质量和现金流稳健性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口径对外披露具有较强导向作用。尤其是在万能险和分红险产品中,退保金涉及历年累积保费及保户储金,单纯用当期保费计算退保率可能夸大风险。
尽管公司解释了计算口径,但媒体报道仍引发行业关注。在上述保险人士看来,一方面,监管层近年来对退保率、现金流风险及偿付能力等数据要求更加严格;另一方面,公众和投资者对关键业务指标的透明性和可比性也提出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