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8 09:10:01 股吧网页版
祥鑫科技: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1.18亿元增资子公司 实施动力电池箱体等基地项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孙萍

K图 002965_0

  中证智能财讯祥鑫科技(002965)4月8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精密汽车模具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约1.18亿元(连同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向全资子公司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次增资中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东莞祥鑫注册资本将由3.5亿元增加至4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47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6亿元。后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同意终止原“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精密汽车模具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1.18亿元调整至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东莞祥鑫成立于2020年9月,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产品研发、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等。

  据公告,本次增资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和规划。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