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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0 10:59:00 股吧网页版
皮海洲:短线交易新规并不妨碍公众投资者短线交易 | 立方大家谈
来源:大河财立方

  皮海洲 | 立方大家谈专栏作者

  4月7日,是《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短线交易新规”)正式实施的日子。当天上证指数小幅上涨0.26%,A股涨跌比为3977:1426,上涨股票接近4000家。当天股票成交金额16235亿元,较上一交易日缩量453亿元,大盘资金净流出194.27亿元。

  面对大盘的缩量,有观点认为这是短线交易新规实施带来的影响。该观点认为,在短线交易新规正式实施之际,一些游资与机构投资者选择暂时观望。毕竟短线交易新规限制股票短线交易,市场成交量会因此而萎缩。

  将4月7日A股成交量的萎缩归结到短线交易新规的头上,这种观点显然是不成立的。实际上,最近一个时期,由于A股总体弱势,行情处于整理状态,A股市场的日成交量总体处于萎缩状态。而并非只有4月7日的成交量是萎缩的。实际上,与之前的日成交量萎缩金额超千亿相比,4月7日的成交量萎缩453亿元,应算是萎缩金额较小的了。

  其实,就短线交易新规来说,虽然是规范短线交易行为的规定,但实际上,并不妨碍绝大多数公众投资者进行短线交易。因为短线交易新规限制短线交易的对象是“特定身份投资者”,它指的是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很显然,一般的公众投资者并不属于“特定身份投资者”范畴。只有这种特定身份投资者,才会被限制短线交易,即在买入股票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股票,或在卖出股票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股票。

  当然,市场之所以担心短线交易新规会妨碍到公众投资者短线交易,会影响到股市行情的短线活跃程度,究其原因在于短线交易新规不排除某些机构投资者成为“特定身份投资者”的可能。一旦二级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持股达到5%以上,那么该机构投资者也就成了“特定身份投资者”,其股票交易就要受到短线交易新规的制约。

  虽然这种可能性确实存在,但对于任何一家机构投资者来说,只要其本身不想成为“特定身份投资者”,那么该投资机构基本上就不会成为“特定身份投资者”。毕竟5%的持股比例,对于任何一家投资机构来说,都不是一个很小的投资持股比例,对应的投资金额都不是一个小数目。所以,机构投资者如果不想成为“特定身份投资者”,是完全可以将自己的持股比例控制在5%以下的。

  所以,会成为“特定身份投资者”的,通常会是中长期投资者,比如,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这些中长期资金因为看好某家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因此持股达到5%以上,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但这些中长期资金原本就不是短线交易的主体,所以即便这些中长期资金成为“特定身份投资者”,也不会影响到市场的短线交易行为。

  相反,这些中长期资金成为了“特定身份投资者”之后,其作为中长期资金的特性就变得名副其实。这些中长期资金一旦成为“特定身份投资者”,他们在买进股票后6个月内就不能卖出股票,这实际上是有利于维护相关公司股价稳定的,同时也有利于提振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带领广大中小投资者也来看好相关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

  不仅如此,短线交易新规也有利于抑制价格操纵行为。当某庄家的持股超过5%时,那么该庄家就会成为“特定身份投资者”,其买入的股票6个月内就不得卖出,其操纵股价的行为自然就难以得逞。

  并且,根据短线交易新规的规定,短线交易认定涉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以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证券。这就意味着庄家利用他人账户来操纵市场也是属于短线交易新规所禁止的范畴,利用他人账户来操纵市场同样受到短线交易新规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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