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中铁一局被深圳住建局处罚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4月7日,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因该公司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万元罚款,处罚公示期为12个月。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铁一局”)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中铁一局具有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铁路铺轨架梁、桥梁、隧道、公路路面、公路路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等,同时还具有市政、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测绘甲级等多项资质。截至2025年底,中铁一局资产总额达1612.6亿元,净资产211.9亿元。2025年,实现新签合同额2783亿元,企业营业额126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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